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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截至!民航局就《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最低运行性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5 | 浏览次数:0


9月7日,民航局空管办发布通知,就《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最低运行性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管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校飞中心、适航审定中心、信息中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表示,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反馈至邮箱yy_zhou@caac.gov.cn。联系人:周韵尧,电话:010-64091944。图片据介绍,为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及相关领域快速健康发展,使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安全融入国家空域体系条件,为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运行识别和可靠监视提供理论依据为无人驾驶航空空中交通服务奠定基础民航局空管办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概念(暂行)》组织编制了《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最低性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面向所有在中国境内运行的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合法运行空域中运行的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AS)运行识别时,建议满足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在飞行过程中自动发送识别信息,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建议满足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在飞行过程中主动报送识别信息。以下是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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